逛了一下午也是差点没把斯蒙累个半死,虽说以前也逛过街,都没有今天这么累,两条腿都不想动了。
“小姐,请你留下地址,我们工作人员会随后送到您的家中。”
一名经理打扮的女子站在斯蒙旁边,拿着一个表格说道。
“哦哦。”
斯蒙接过表格,上面需要填的信息还挺全乎的,不像是单纯的送货单。
“是这样的,您消费的金额已经可以在我们店里拥有会员卡,填一下这张表格我们还会有私人的设计师为您设计造型。”
这年头有钱就是大爷,去哪里都是让你办卡,斯蒙也算是理解了卡妈钱包夹里厚厚的是什么东西。
买这些东西也没花多少钱,大概几十万美金都是一些需要更换的东西,有些装饰品斯蒙并不打算换。
对于斯蒙现在的身家来说几十万美刀也就是毛毛雨,当然也不是说几十万美刀便宜,一个普通的百姓在美利坚的年工资也就5万美金左右。
这边家具店的经理在这忙前忙后的,有很多东西都需要从仓库调配,还需要把货物抓紧送到比弗利山庄。
“小姐慢走。”
经理和几个服务员目送着斯蒙离开了家具店,她们对于这种天之骄女也是满脸的羡慕,虽说现在整天说人人平等,可是有些人一出生就到了终点。
不知不觉的天就已经擦黑了,中心广场的魔力红也已经表演结束了,一群人在那拆着舞台,只能看到很远处的几个高楼大厦亮着光。'
“不知不觉已经来这里一年了呢。”
斯蒙掐算着时间还真的差不多一年了,一年的时间自己经历了动物女性男性的身份,还真的有够魔幻的。
一年的经历比原来二十年的经历还要精彩,斯蒙突然有种想回去看看的心思,看看原来的一切变成什么了。
感慨了一会斯蒙便走出了商场,纵使到了晚上这种大型的商场也不关门,人流量还是很大。
“走了,回家。”
斯蒙拿着一杯肥宅快乐水按了下车钥匙,打开门坐了进去。
汽车行驶在洛圣都的大街上,斯蒙倒是觉得和比弗利山庄看到的并不一样,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更加的热闹,旁边的商店里时不时走出几个人,门口的铃铛叮当叮当的响着。
一旁有一个小酒吧,看样子倒不是欧美风格,而更像日剧里面的小酒居。
去看看。
斯蒙把车一拐便听到了一个停车位上,熄火下车推开了酒吧的大门。
“叮当~”
门口挂着的铃铛声音十分清脆,让人听起来十分的舒服。
铃铛最初的作用只是为了告诉里面的人有人进出,警惕偷窃,到现在倒是变成了一个习俗,几乎每家店铺的门口都会挂上一个铃铛。
整座酒吧不大,大概也就四五十平的样子,只有一个柜台和几张靠窗的小桌子。
店铺里只有三三两两几个人在坐着喝酒,一个东亚老年人正在柜台后面擦拭着杯子。
看到斯蒙后老者停下了自己的动作问道:“这位小姐,要喝点什么?”
喝点什么?斯蒙不怎么喝酒,对于酒也没什么研究。
“你们这里有什么?”